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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挤出

混水摸鱼一亿年 辅助两年半 2113 2025-03-15 22:49

  以前刘德华上台表演,底下的人都疯狂大叫,好像脑子被剥夺了一般,我甚是不理解。

   现在的我尽管也不太理解,但是崇拜刘德华和成为刘德华,我更偏向于成为。

   就算你不知道那些观众到底在叫什么,但是只要他们在叫,你就会感觉自己很牛逼。

   世界上的许多人,都是乌合之众。

   明星有光环效应,星光闪闪的,然后你身边的人如果喜欢他们,你大概率也会喜欢的。

   喜欢一个人或许能够保持理智,但是崇拜一个人就大概率成为乌合之众。

   情人眼里出西施也是这个道理,你的眼睛自带美颜效果,当你移情别恋之后,回头一看,就会觉得情人没有当初漂亮。

   其实人还是那个人,只是你的脑子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恋爱脑了。

   有主角光环的人肯定是刘德华那样的人,而不是台下为他疯狂的粉丝。

   想当主角的我,从来不会想着去追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身边的人就有值得学习的优点,而明星们,很大概率是维持自己完美的人设。

   比如阿娇那种玉女,如果照片不流出来,你会知道她是个欲女?

   去崇拜一个努力维持人设的人,还不如自己给自己设计一个理想的人设,然后努力维持呢!

   当然了,要是能够成为明星,拥有无数的脑残粉,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而崇拜明星为之疯狂呐喊,就真的很像一只蚂蚁,按照设定的路线前去搬东西。

   搬的这个东西是大自然的馈赠,还是人类小孩对它们的戏耍,就不得而知了。

   刘德华各方面都不是顶尖的,但是很全面,会唱歌会演戏颜值担当,如果你仔细想想,就会知道就算当初演艺界刘德华没有打拼出来,也会有一个马德华打拼出来。

   你崇拜的其实不是刘德华。

   你崇拜的只是一个唱过几首好歌,演过几部好电影的靓仔罢了。

   或许,你只是跟着别人一起去崇拜他罢了。

   因为如果没有多少人崇拜他,你大概率也不会崇拜他。

   因为一个人崇拜一个人,是非常孤独的,而一群人崇拜一个人,你加入进去,是非常合理的。

   刘德华长在了你的审美上,是他长得比你帅,你要是帅过他,你会不会崇拜他?

   刘德华唱的歌比较好听,你被他的才华横溢俘获,要是你自己编的歌曲收获无数人的点赞,你还会不会崇拜他的才华?

   所有的崇拜都源于你不够优秀。

   假如自己足够优秀的话,还用得着崇拜别人?

   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谁的忠实粉丝,因为我有一个自己变得优秀的梦想!

   当然,要是大家都想当我的粉丝,那我肯定希望多多益善。

   此刻,我头顶主角光环,跳下台后,一大波人拥挤过来,求着我签名。

   有些胆大的姑娘,甚至让我签在她们面前的山峰上。

   把我乐得名字都忘记了,黑酷聪的艺名记不住,一开头都是以黄字开头。

   我不想当谁的粉丝,不过我乐得当他们眼里的星辰。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说实在的,会不会成为一个脑残粉在于这个人自我意识的觉醒程度,如果一个人深切体会到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别人怎样与我何干这种强烈的个体之间的区别,就很难成为一个乌合之众。

   自我意识的彻底觉醒通常伴随着痛苦,因为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要是活得和别人一样普通甚至还不如普通人是非常痛苦的。

   自我意识往往会给人一种“我”是独一无二的错觉。

   可实际上,除了天生痴傻的,每个人都会觉醒自我意识,只是觉醒的程度不一样而已。

   所以人人皆我,我是人人。

   尽管这种“我”独一无二的感觉常常欺骗着我们,却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们独立思考,阻止我们成为别人的脑残粉。

   粉丝就是给明星贡献人民币的,有时候甚至是贡献时间精力加钱财,这些人都是自我感没那么强的人,自我感强的人会有一定程度的自恋,自恋会促使一个人人格独立。

   所以,自恋没有错,一个不怎么自恋的人反而容易人云亦云,成为乌合之众。

   我,头顶绿帽子……头顶主角光环,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乌合之众!

   我,是独一无二的……

   美!

   想要我签名的人越来越多,拥挤上来我寸步难行。

   关键时刻,我双脚一分站定马步,一边摆手表示不签了不签了,一边耸动着我坚实的肩膀,试图挤出人群。

   “哇哇!他的姿势好美啊!”还没有拿到签名的几个小妹妹注意到了我有节奏且不失优雅的手掌和肩膀动作,忍不住惊叹起来。

   舞姿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众人被我的挤出动作美到,纷纷张开了嘴巴,愣愣地看着。

   “不就是一个想挤出去的动作吗?有什么美的!”我还是我,只不过经过这次丹道大赛,我成功成为了他们眼里的“明星”。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似乎都与众不同,独具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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