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躺在病榻上,身下是一张破旧的苇席,粗粝的席纹隔着薄褥硌着她的脊背。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霉烂的气味,像是什么东西在暗处悄悄腐朽。她睁开眼,看见头顶的房梁上悬着一片蛛网,网中央一只黑蜘蛛正缓缓爬行,腹部的银丝在暮色中微微闪光。
她想起了怡红院那些精致的帐幔,那些被熏香浸透的锦衾绣褥。宝玉的床帐是银红色的,上面绣着折枝花卉,每一朵花的蕊心都缀着一颗米粒大小的珍珠。她曾经无数次为那张床更换被褥,抖开柔软的丝绵,让细密的褶皱如涟漪般舒展。她的手拂过那些布料的时候,能感觉到指尖传来微凉的滑腻,像触碰一匹活物的皮毛。
她的手指动了动,触碰到的却只有粗糙的苇席。
“姑娘,吃口粥吧。”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偏过头,看见姑舅哥哥吴贵端着一只粗陶碗站在榻边,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米汤。他身后的多姑娘倚着门框,手里捏着半把瓜子,嗑得脆响,瓜子壳从她涂着蔻丹的指甲间纷纷落下。
晴雯没有接那碗粥。她的目光越过吴贵的肩膀,落在多姑娘身上。多姑娘穿着一件水红小袄,领口敞开,露出一截雪白的脖颈。她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榻上的晴雯,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在打量一件被丢弃的玩物,又像是带着某种隐秘的快意。
多姑娘吐出一片瓜子壳,悠悠地说:“瞧瞧,咱们家出了个烈女呢。在府里养得那么娇,到头来不还是躺在这儿?”她的声音不大,却像一根细针,精准地扎进晴雯的胸口。
晴雯没有力气反驳。她只是闭上眼睛,让黑暗淹没那些声音。
她还记得自己十岁那年被赖大家买下的情景。人牙子拽着她的胳膊把她拖到市集上,像展示一只货物一样捏着她的下巴让买主端详。她那时候瘦得像一只野猫,头发枯黄,脸上还带着从山东老家一路颠簸沾染的尘土。可是赖嬷嬷一眼就看中了她——这丫头骨相好,眉眼间有股子伶俐劲儿,养大了必定出挑。
赖嬷嬷没有说错。她被带到赖家之后,不过两三年工夫,就像一棵移栽的树苗突然得了肥沃的土壤,枝叶舒展开来,开出惊人的花朵。她的皮肤变得白皙细腻,一双杏眼清亮如水,身段也抽条似的拔高,走起路来袅袅婷婷,比赖家的小姐还要出挑几分。
贾母来赖家做客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她。老太太拉着她的手翻来覆去地看,又让她走了几步,回头对赖嬷嬷说:“这孩子模样好,针线也好,我瞧着比那些买来的丫头都强些。你舍得给我?”赖嬷嬷自然舍得。于是晴雯就这样进了贾府,像一颗被精心挑选的珠子,被镶嵌进了大观园最耀眼的冠冕上。
贾母对她的宠爱来得毫无掩饰。老太太夸她模样爽利,夸她针线活计无人能及,夸她言谈爽快不扭捏。晴雯在贾母身边的日子过得很是舒心,她甚至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福气就是遇见了老太太。直到有一天,贾母把她拨给了宝玉。
“你去服侍宝玉吧。”贾母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在晴雯脸上停留了很久,那双阅人无数的老眼里,带着一种意味深长的审视,“那孩子性子怪,一般人伺候不了他。你灵巧,又知道分寸,我放心。”
晴雯当时并未多想。她跪下来磕了头,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搬进了怡红院。
怡红院是大观园里最精致的一处院落,回廊曲折,花木扶疏。宝玉的起居室里挂满了书画,案上摆着各式古玩,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甜香,那是从鎏金博山炉里袅袅升起的苏合香。晴雯刚搬进去的时候,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才记住所有器物的摆放位置,又花了七天时间摸清宝玉的全部脾性——这位少爷早上不爱喝太烫的茶,晚上看书要配一盏糖蒸酥酪,雨天不许打开北边的窗户,因为“北风最是无情物”。
她很快成了怡红院里最得用的丫头。宝玉的衣裳破了,只有她补的看不出痕迹;宝玉要做什么新鲜玩意儿,只有她能立刻领会他的意思;宝玉有时候半夜醒了要茶喝,别人递过去他嫌烫嫌凉,只有她端来的温度刚好。袭人私下里跟麝月说:“咱们这屋里,也就晴雯能摸准二爷的脾气。”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是赞叹还是酸涩的味道。
可是她心里清楚,自己跟别人不一样。
她见过袭人在宝玉起床前悄悄整理衣裳的样子,发髻微微散乱,腮边浮着一抹不自然的红晕。她也见过碧痕给宝玉洗完澡之后,浴室的地面上到处都是水,碧痕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眼神躲闪,不敢与人对视。她还见过麝月深夜在宝玉房里伺候,天亮时才悄悄掩上门出来,袖口皱成一团。
怡红院里的丫鬟们心照不宣地维持着一种默契。谁爬了床,谁没有,大家心里都有一本账。袭人是明公正道的“屋里人”,碧痕是借洗澡之便上位的,麝月是日久生情的,还有那些叫不上名字的小丫头,有些是主动投怀,有些是被宝玉一时兴起拉了去。这些事在府里算不得秘密,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丑闻——高门大户里,少爷们婚前收用几个丫鬟,原是常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